合作交流科工作职责
1.负责做好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联系、沟通、交流等具体事务。
2.协助校内单位做好与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、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;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做好校地融合发展工作。
3.负责做好校外单位来校区参观、调研、会议、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。
4.负责向政府部门报送校区有关的综合性统计数据资料(含常州市年鉴)等工作。
5.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新校区基本建设工程查验、质保期维保及相关资产管理责任移交等工作。